失业保险,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,由用人单位、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,是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。
各地实施的情况
一些国家的失业类社会保障金占该国人均年收入的比例
失业类社会保障金,在不同国家,有不同的项目分类与内容集合。根据通俗社会保障学定义,大概包括失业保险金、失业救济金、最低生活保障金、再就业保险金等等。
人均年收入,以2012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数据为标准。
括号后,为失业类社会保障金高于国民人均年收入的百分比:
西班牙(118%)
希腊(95%)
文莱(91%)
新西兰(85%)
塞浦路斯(76%)
葡萄牙(52%)
斯洛伐克(42%)
塞舌尔(37%)
安提瓜和巴布达(21%)
加蓬(18%)
白俄罗斯(9%)
保加利亚(7%)
马尔代夫(5%)
爱沙尼亚(5%)
立陶宛(3%)
注:
西班牙——自1990年代后,世界上失业类社会保障金增幅最高的国家。
希腊——世界上失业类社会保障金占社保财政投入份额最高的国家。
白俄罗斯——世界上唯一一个完全由国有企业负担国民福利支出的国家。
台湾省
自2003年1月1日起,依“就业保险法”实施“失业给付”。
非自愿失业,需符合劳基法的非自愿失业的相关条目。(业务缩减、停业、不适用……等)
失业给付的金额,以劳保退保前之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的60%给付。
至就业服务站办理“非自愿失业登记”的14天后开始给付,最多连续拿6个月,期满后需劳保再次投保满1年后,始具有失业给付的资格。
失业给付的领取次数,与劳保的投保年资无关,仅影响是否能领取失业给付的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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